生活中,不管是小區里還是街道旁,我們常常能看到許多小商鋪,這些小商鋪,店內環境相對較為復雜,普遍存在前店后宅、下店上宅、夾層住人等特點,且無有效防火分隔,更有甚者,通道內還堆滿易燃物品,一旦發生火災,輕則燒毀店內物品,重則造成人員傷亡,或殃及鄰里。
2025年大年初一,鄭州合盛鞋城突發大火,火勢蔓延迅速,許多商戶的店鋪被徹底燒毀,損失不小。火災發生時,商場內充斥著滾滾濃煙,顧客和店主慌忙逃離,一些商戶雖拼命搶救貨物,卻無力阻止火勢蔓延。盡管火災沒有造成人員傷亡,但許多商戶遭遇數百萬的財產損失。火災持續了幾個小時,消防部門迅速出動了300多名工作人員和80輛消防車,經過長時間的奮力撲救,終于控制了火勢。
雖然火災沒有造成人員傷亡,但給商戶們帶來了無法估量的經濟損失。
據云南省昆明市呈貢區應急管理局2025年4月15日的通報,呈貢區烏龍街道一商鋪12日起火,致8人死亡。
通報稱,4月12日凌晨2時許,呈貢區烏龍街道一商鋪起火,消防、公安、應急、衛健等部門第一時間趕赴現場開展救援。2時50分許,現場明火撲滅,救援工作結束。起火造成8人死亡。目前起火原因調查及善后處置工作正有序開展。
沿街店鋪這類場所大多是住宿、經營、儲存合用的“三合一”場所,店內存放的多為易燃物品、可燃物品,加上管理不善,堆放擁擠,火災隱患多,一旦引發火情,蔓延速度快,若沒有煙霧報警器這樣的消防預警設備及時報警的話,極易導致人員因疏散不及時而被大火困住,最終導致群死群傷的災難發生。
因此,對于沿街店鋪來說發現火災要做的最重要的事不一定是滅火而是疏散現場可能受火災威脅的人,從火場出來之后,最好不要再重返火場,因為沒有必要的防護裝備,直接沖入火場救人很可能讓自己陷入困境;無法撤離要做好自救措施,等候救援。
不管怎么說,事后的救不如事先的防,要避免火災事故發生,對于臨街店鋪來說,以下幾點事項一定要注意:
一、規范用火用電
用火用電用氣要小心。用火用電要加強看護,做到人走火滅、電斷、氣關;不私自亂接電線,電氣線路應由專業電工進行敷設,不超負荷用電,不在屋內為電動車充電,特別是不要貪圖便宜購買使用假冒偽劣電器產品和插線板;應定期檢查電線和電器設備,及時更換老化電氣設備和線路。
二、暢通疏散通道
商鋪內不要堵塞、封閉、占用疏散通道,保持生命通道暢通。門廳、樓層過道、樓梯間是生命通道,必須保持暢通,嚴禁鎖閉、堵塞、占用。
三、杜絕違規住人
統一規劃的商鋪門面內,不要設置人員住宿等場所;經營區域與生活區域應使用防火隔墻、隔板、防火門進行分割。
除了上述措施外,我們也應該在臨街商鋪這樣的易發生火災的場所安裝煙霧報警器,這種智能安防設備,具有技術成熟、安裝方便、維護簡單、成本低廉等特點,使用起來也是簡單又省事,時看似不起眼,關鍵時候,卻能發揮重要作用。
當出現火情時,這種設備就會立馬報警,為及時撲滅火苗,或者人員逃生爭取時間,保障生命安全,降低財產損失。
沿街商鋪的消防安全,不僅關乎商鋪自身的存亡,更與顧客的安全息息相關。因此,每一位商鋪經營者都應當時刻關注。做好日常消防安全的防范措施是必不可少的。